English
外国公民前往港澳须知
2025-11-13 09:58

菲律宾或其它外国公民前往香港


一、菲律宾公民持有效护照过境香港、赴港旅游或从事经贸活动,拟在港停留不超过14天,免办签证。如需办理签证,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www.info.gov.hk/immd/了解详细情况。

二、第三国公民前往香港是否需要申请签证,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www.info.gov.hk/immd/了解详细情况。


菲律宾或其它外国公民前往澳门


一、菲律宾、美国、加拿大、葡萄牙等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可免办签证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请访问澳门特别行政区治安警察局网站了解详细情况。

二、持普通护照及部分持公务护照的孟加拉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及越南的公民,必须事先获得签证后方可进入澳门特区。上述6国赴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处及外交部驻香港特派员公署递交签证申请。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民可在入境澳门时办理入境许可。

四、申请指南

(一)申请材料

1、申请表——须如实、完整地填写。

2、照片——小2寸(48mm×33mm)近期、正面、彩色、免冠护照照片1张,请粘贴在申请表上。

3、证明申请人赴澳门目的的有关材料。

(二)办理时间

1、普通办理:第5个工作日取证。

2、加急办理:第3个工作日取证。

3、特急办理:第2个工作日取证。

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一般需约10个工作日,无加急或特急服务。

(三)签证费用及收费方式

1、普通办理:每人1400比索。

2、加急办理:每人加收900比索。

3、特急办理:每人加收1400比索。

4、凡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除1400比索签证费用外,在递交申请时还需先交900比索联络费。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