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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国人赴华签证申请最新要求的通知
2022-08-23 19:40

根据有关安排,中国驻达沃总领馆就外国人赴华签证申请要求更新如下:

一、自北京时间2022年8月24日0时起,允许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留学生入境中国,相关人员无需重新申办赴华签证。

二、即日起,总领馆开始受理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的X1字签证申请。申请人须持有《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返校证明(在读学生)。

三、具体签证申请要求详见后附《签证办理须知》。

签证办理须知

(2022年8月23日)

一、申办流程

(一)在线填表。请登录https://cova.mfa.gov.cn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请打印出签证申请表和确认页并签字。

(二)邮件预约与初审

1、提出申请。请向总领馆证件咨询专用邮箱dvo@csm.mfa.gov.cn发送邮件。

邮件题目格式:“拟申请签证种类+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

邮件内容:请在正文中说明拟赴华事由和拟赴华时间,并在附件中以PDF或JPG格式上传申请签证所需材料(详见下文)。

2、总领馆初审:对符合受理范围且材料完整的,总领馆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具体到馆办理时间;对符合受理范围但材料不完整的,申请人按要求补充完整后,总领馆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到馆办理具体时间。

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及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申请人,请径向总领馆递交申请材料。

(三)递交申请。请申请人本人按总领馆电子邮件通知时间到馆递交申请材料并采集十指指纹。

*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除指纹采集,且免采指纹人员可委托他人递交签证申请。

1、未满14周岁或超过70周岁人员;  

2、持外交护照或符合外交、公务、礼遇签证审发条件人员;  

3、五年内持同一本护照在中国驻达沃总领馆申办签证并留存过指纹的人员;  

4、十指手指均残缺或十指指纹均无法留存人员。

二、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签证申请表及确认页;

2、护照原件和资料页复印件;

3、照片1张(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48mm×33mm照片);

4、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如中国国内疫苗接种证明、国际疫苗接种证明(俗称“黄卡”)、菲数字疫苗接种证明(VaxCertPH)等可查验的疫苗接种证明;

(二)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须提供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

(三)在菲律宾的第三国公民须提供菲律宾合法停、居留证明;

(四)申请以下相关类别签证还需一并提供对应的申请材料:

签证种类

适用情形

材料要求

M字签证

F字签证

赴华从事经贸、科技、交流等活动

中国境内邀请方出具的邀请函

Z字签证

赴华工作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S1字签证

(随居)

S2字签证

(探亲)

工作或学习类签证、居留许可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家族关系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等)原件;

②在中国境内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护照及工作类、学习类签证或居留证件复印件。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Q1字签证

(团聚)

Q2字签证

(探亲)

①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②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①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②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③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S2字签证

(人道主义)

如赴华奔丧或探望病危重亲属。

*家庭成员范围: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①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诊断书或病危通知书等;

②申请人与死者或病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③死者或病人的身份证明。

R字签证

高端人才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C字签证

机组人员

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X1字签证

赴华接受学历教育的长期留学人员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学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或返校证明(在读学生)。

三、注意事项

(一)目前仍暂停受理赴华旅游、就医或其他私人事务相关签证申请;

(二)适用中外互免签证协定、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持有效工作类、私人事务类、常驻记者类、团聚类、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无需办理签证;

(三)已获发赴华签证及无需办理签证人员,赴华前仍须按照中国驻菲律宾使馆要求申领健康码。有关要求详见使馆网站“赴华乘客服务”栏目:http://ph.china-embassy.gov.cn./lsfw/ls/

四、受理地址和咨询方式

总领馆地址:Acacia Street, Juna Subdivision, Matina, Davao City 

咨询邮箱:dvo@csm.mfa.gov.cn

咨询电话:082-2987471(英语、他加禄语,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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